音樂展演空間輔導平台
法規專區
經濟部商業司於99年12月13日公告增列「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」營業登記項目,對業者而言,即便商業登記上合法,音樂展演空間的設立尚需考量都市計畫、建築、消防、室內裝修、環保及種種使用上的法規限制。以下將列舉音樂展演空間業者從評估、申請、到營運各個階段相關之法規與辦法。每個辦法將針對音樂展演空間業者相關條文摘要說明與分析,並提供完整法規之連結。使欲設立音樂展演空間業者得一次瞭解所需考量之法規規範,並對音樂展演空間設立的限制有一概括認識。
-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(都市計畫法規)
- 修訂「臺北市主要計畫商業區(通盤檢討)計畫案內有關商業區變更回饋相關規定案」(第二次修訂)
- 建築物使用類組及變更使用辦法(建築使用管理法規)
- 臺北市一定規模以下建築物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管理辦法(建築使用管理法規)
-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(消防法規)
-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(消防檢修申報辦法)
-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(室內裝修法規)
- 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(公共安全申報法規)
- 噪音管制法(噪音管制相關法規)
- 臺北市特定場所容留人數管制規則(限制容留人數法規)
- 臺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(稅金徵收法規)
-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(減免稅金法規)